公 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1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市教育局拟公开择优选聘一家风险管理顾问,负责协助直属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投保方案的拟定、投保,事故追踪理赔、校园安全教育、风险防控及评估、防灾防损、风险管理咨询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风险管理顾问机构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比选申请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比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说明。
2.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须在"湖南教育大平台—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办理风险管理顾问机构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比选申请人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不接受国外保险经纪机构的比选)。
(3)本项目接受市级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活动,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比选,则比选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提供总公司(法人机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资料
1.获取时间
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获取比选资料须提供的报名资料
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获取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非法定代表人身份获取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须明确"项目报名\获取比选资料"相关事项,否则不予受理)。
3.获取地点
株洲市教育局校外教育指导中心517室。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
2026年6月23日9时(北京时间)。在比选开始后送达的比选申请资料为无效资料。
2.比选地点
株洲市教育局510室。
六、比选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比选人:株洲市教育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
联系人:符杨星
联系电话:13762330899
株洲市教育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