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答:按照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均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长沙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0975元”计算,2025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914.58元。
自2026年1月1日起,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2744元,下限调整为2200元,单位职工合计月缴存额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7858元,下限均为220元。
2.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办理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一)申请人(包括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下同)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婚姻状况及相关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授权和承诺书》;
(四)借款合同(含房屋详细地址和面积);
(五)放贷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近一个月(含)以上并注明贷款本金余额的贷款对账单;
(六)借款人本人在管理中心管理部查询当月的个人信用报告;
(七)申请人在湖南省内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湖南银行、长沙银行任一银行办理的I类借记卡。已关联银行卡且不需要变更的,可免提供。
该笔商贷已办理按年提取还贷的,申请材料仅需提供上述(一)(五)两项资料。
3.缴存人家庭长沙购买的自住房可以申请装修提取吗?装修提取需要上门进行房屋勘查吗?
答:不可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装修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上述两种方式由缴存人自主选择其一,不得同时申请。
装修提取原则上实行按装修进度两次现场勘查、提取资金分两次拨付的办理模式,首次勘查后提取与再次勘查后提取时间间隔在12个月以内(以第一次提取日期为起始日期)。
4.申请装修贷款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一)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省内Ⅰ类银行借记卡;
(三)《不动产权证书》(未办证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装修施工合同、装修预算书;
(五)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有固定收入的,需提供银行流水单或社保缴存证明;
(六)用他房或共有产权房抵押的,另需提供抵押人身份证明、抵押物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5.职工先办理其他非销户类提取之后再办理装修提取需要间隔一年吗?装修提取是否有最低金额限制?
答:申请装修提取的,应达到最低起提标准3万元;应与其他类型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所有申请人需同时到场办理。
6.株洲同套房已办理本中心组合贷款,商贷未结清,公贷部分结清后可以以同套住房申请装修贷款吗?
答:可以,商贷未结清的情况下,需用他房抵押申请装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