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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6/03/10 1.6w 阅读 55 点赞

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0 11:13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株洲市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株洲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实施“七大攻坚”“三个年”活动,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拓展广度、提升精度,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优环境的综合效能,以高质量政务公开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夯实“株洲市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发布市政府全体会议2期、常务会议20期、株洲政报6期,通过H5、图解、小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78条,公开政务信息2875条,年阅读量151.38万人次。二是聚焦中心工作,精心推出“七大攻坚”“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公开主题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5个重点专题,集中展示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三是组织开展“在线访谈”6次、“征集调查”5期、留言办理4105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1055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数量53件,其中47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1061件已全部按程序办结;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69件,被提起行政诉讼3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坚决防范信息泄露风险。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与全面性。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政策解读制度,确保公文“应公开尽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行动,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切实提升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健全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环节中的公开事项,编制形成全市统一、层级清晰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有力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对标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检查与更新;规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发布文件效力动态报告。二是深化政务新媒体治理。推进本地区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工作,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再新增开设账号,重点整合功能相近、关注度低的“僵尸”账号;全面清理系统中非政务新媒体类账号并申请退出监管,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对标湖南省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主动公开目录调度会,加强工作调度,明确责任分工,统筹部署重点任务。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公开意识与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巡检、月提示、季通报”管理机制,通过全流程动态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虽有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依申请公开转化机制不健全。对高频事项分析研判不足,转主动公开机制未常态化,被动公开问题突出,增加行政成本和复议诉讼风险。二是监督指导体系不够严密。基层工作浮于表面,人员流动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工作推进不平衡、落实不到位。三是政策解读质效不高。存在“有解读无质量”,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内容照搬原文、实质解读不够,政策“读不懂、用不上”,落地“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

2026 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将聚焦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重点抓好三方面:一是深化依申请公开转化。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机制,梳理拆迁补偿、土地规划等热点,编制高频事项主动公开目录,推动“被动答复” 向“主动治理”转变,源头减少重复申请、降低风险。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效能。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体系,落实“日巡检、月提示、季通报”,开展跨部门交流培训,推动“单兵突进”向“协同作战”转变,提升基层业务能力。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三同步”要求,丰富图解、音视频等多元解读形式,严把内容关、突出核心信息,推动 “简单公开”向“精准服务”转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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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