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23作者:信息来源:株洲市公安局
2025年,株洲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推动执法理念转变为主题,持续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各项部署。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市公安局党委通过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1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警实战大练兵、政治轮训、晋职晋衔及新培训的核心内容和考核重点,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全警学习全会公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准找准公安工作结合点、发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对标《株洲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制建设纳入全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听取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履责与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以“述法”促进依法履职
(三)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和行政违法“轻微不罚”等规定。加强执法办案流程管理与质量监督,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侦查措施适用及证据审查运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围绕本地执法实践,会同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自首和立功有关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敏感、重大、疑难、复杂、系列案件办理工作的注意事项》等规文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市局内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二)》等一系列规范,持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为执法办案提供清晰依据。
(四)优化涉企执法,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严格落实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相关部署,制定出台《株洲市公安局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推动涉企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规划化运行。二是全面摸排核查。由法制部门与督审部门双牵头,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围绕企刑事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异地办案协作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式问题排查。三狠抓整改落实。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明确整改标准、措施、时限与责任。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
(五)坚持以考促学,稳步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注重民警执法水平和能力的全面提升,围绕正确理解和适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办理等问题,邀请专家学者、律师、公安优秀教官,共开展各类法学主题讲座90余场,受众人数超3200人。鼓励广大民警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提能、以考强基的良好收效,今年共有16名民警通过法考。为全局学法、考法参考民警办理普法知识学习账号登记,下发网上在线学习操作指南,组织全局民警在网上学习、培训,确保每一位民警达标。今年2300余名民警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株洲市公安局以法治公安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发现依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其中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执法理念转变不彻底。一些办案单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传统“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思维未完全破除,部分民警过度依赖经验办案,法治思维运用不足,导致程序瑕疵、证据不规范等问题。涉企执法中,个别单位“审慎包容”理念落实不到位,存在过度执法、逐利执法、违规查扣冻等行为,影响企业经营。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少数民警文明执法意识薄弱,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引发群众对立,执法公信力受损。
(二)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在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和涉案财物专项审计行动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涉案财物管理的现状堪忧。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存在超范围、超期限管控问题,审批流程不严格。在保管方面,出现了移交不及时,登记不规范、保管不到位等情况,甚至有些单位还出现了民辅警擅自侵吞、挪用涉案财物的情况。
(三)执法监督能力不高。一是执法监督警力有限。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队伍是市县两级法制部门。但法制部门警力不足200人,占比不足全局警力的5%,面对海量警情和案件,难以做到全警情、全案件、全要素和全流程监督。二是执法监督水平不高。一些法制大队监督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监督人才,对执法办案中的程序瑕疵、证据漏洞等问题发现不及时、定性不准确。同时,监督结果运用刚性不足,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存在“宽松软”现象,导致监督威慑力不足,难以从根本上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四)年轻民警执法实践缺乏指导。目前,00后已经成了基层所队执法办案的主力军,他们刚从大学毕业,虽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储备,但是缺乏执法办案实践,对于执法办案的思路、流程、调查取证等实务问题的认识、实操、应用存在许多困难。由于部分所队队伍建设青黄不接,缺乏有经验的师傅传帮带,年轻民警只能自我摸索,出现了违法程序、审讯返工、文书错漏等执法问题,导致办案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执法理念转变。牢牢把握执法质量的生命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刑拘、逮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防止机械执法、过度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集中式保管、换押式移送、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处置”的刑事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处置机制。另一方面要开展专项整治。法制和督审部门要在三年专项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督导整改,及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扣押文书是否齐全、已扣物品是否移送、物品登记是否清晰、财物保管是否合规、后续处置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针对公安部反复强调的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涉企执法资金查扣冻问题等紧盯不放。
(三)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建立市、县二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委员会,依托AI等新技术,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数据研判,联系业务警种,全流程、全要素、全量监督警情、案件,打造“六全”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推行网上阅卷、领导阅卷等工作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质效。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查处一个,警示一片,强化执法监督刚性约束。
(四)大力提升规范化执法能力。一是鼓励民辅警加强自我学习。继续鼓励全市民辅警积极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的及时提请市局党委进行评功记奖,促进民辅警提升执法理论水平。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针对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普遍共性问题,疑难争议焦点,通过举办法治讲堂、实地讲座等方式,帮助办案单位消除疑虑,提高执法实践水平。三是抓好年轻民警传帮带工作。针对办案队伍中年轻民警多的情况,优化队伍结构,做好新老民警传帮带工作。安排执法理念端正、办案经验丰富、执法行为规范的老同志与年轻民警进行师徒结对,通过带领年轻民警规范出警、依法办案、调解纠纷、整理案卷、对接检法等方式,不断提升年轻民警的办案能力。
株洲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