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周招英家属:
经核查,姓名:周招英,社会保障号码:432325XXXXXXXX8763,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3156元,大写壹万叁仟壹佰伍拾陆元整。我单位于2025年12月25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4300150706205000584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城西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周陈苗子电话:0731-2868160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市市民中心1楼C2区
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6 年 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