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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行政许可决定书株人社派遣许决字〔2026〕2号

2026/01/16 6.3k 阅读 93 点赞

行政许可决定书株人社派遣许决字〔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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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耀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6115日向本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准予许可的期限为叁年,2026116日起至2029115日止。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