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政策政策解读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4/28 1.8k 阅读 343 点赞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继续执行一年。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与司法、财政、资规、税务、金融单位、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商议,并在充分征求发改、教育、公安、城管等22家部门及企业意见后,经过修改完善形成《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共16条,分别在化解市场风险、购房补贴、人才补贴、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缓解企业完税压力、规范二手房交易、“以旧换新”购房模式等方面均进行了修改:

一、新增政策内容:

(一)实施多孩家庭购房奖励。为激活市场需求,鼓励家庭响应国家生育政策,一是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购房,给予5000元的购房奖励;二是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及以上家庭,给予10000元的购房奖励,对生育多子女家庭的给予了充分的政策支持。

(二)实施“以旧换新”购房模式。一是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租购存量房(二手房)、“以旧换新”购房模式。二是给予政策支持:对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修改完善内容

(一)放宽购房补贴政策。一是取消人才购房补贴中的落户限制,从而提高人才的引进。二是对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按季组织联合审核,市财政预拨资金保障按季发放。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实施“可提可贷”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先就其已付购房款部分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再就不足房价部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为大力支持大学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切实提高其可贷额度,对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三是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从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四是凡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收入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自主选择,可以预缴和补缴,可享受低息贷款、依法计息、加息补贴(标准暂定0.5%)、个税减免、提取自由等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优化控制商业用地规模政策。对已出让但尚未完全开发建设的非纯住宅类商品房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城市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经规划论证可行,报市规委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可调整为居住、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适应市场需求的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四)完善缓解企业完税压力政策。一是对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二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房地产企业,在有效期内,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

(五)舒困企业,高效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动态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并向金融机构推送,打通绿色授信通道,按照“应进尽进、应推尽推、应贷尽贷”原则,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六)进一步完善“带押过户”。大力推行个人存量住房“带押过户”,实现“带押过户”跨银行金融交易流程。

(七)进一步优化商转公“带押转贷”。一是全面支持“商转公”贷款。缴存人因购建自住房办理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用本套房设定抵押;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待出证后再置换抵押物。


文件链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