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1/02 1.6w 阅读 51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服务水平,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拟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贷款政策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时,随之进行调整。

二、支持大学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五年内首次在市区购买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

三、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关规定。将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至“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五、放宽按月对冲还贷条件。取消办理按月对冲需满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均不得低于业务办理当月缴存额的12倍,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得低于月还款额的12倍”的条件规定。

如有相关建议及意见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发送至:872524173@qq.com

2、书面文件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2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