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实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机制的通知 2021/09/21 6.5k 阅读 281 点赞 查看原文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提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准确率,减少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查小组2021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预审机制。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前,需到中心服务网点进行贷款预审,确保符合商转公条件后,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并持商转公贷款预审确认单申办业务。本通知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