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2021/06/17 1.6w 阅读 524 点赞

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738元计算,2021年度株洲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184元,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42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5084元。此上限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061元,月缴存额为706元。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