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宣传标识、宣传口号和书法、美术作品的公告

2017/05/11 9.7k 阅读 458 点赞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株洲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株洲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收益分配。为树立中心形象,现向社会征集体现株洲城市特色和公积金特点的宣传标识、宣传口号和书法、美术作品。

一、内容要求

1.宣传标识: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外形简洁,寓意深

刻,富有美感,便于识别。要求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并标明作品颜色、比例等。

2.宣传口号: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定位精准,内涵丰

富,朗朗上口。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并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书法、美术:作品必须突出宣传株洲住房公积金的性质、职能和特点,作品创作可以参考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住房公积金,圆您安居梦;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服务从微笑开始,缴存人满意是最终目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书法作品不含草书、篆书,大小6尺整以内,不需装裱。

美术作品(国画、漫画、油画、水粉、水彩)1.2米×1.2米以内,不需装框。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

三、投稿方式

1. 宣传标识和宣传口号统一投至qq邮箱(946945177)。

2. 书法、美术作品统一寄送至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关党委(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7号,邮编412007)。

3. 作品请标明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作品名称、

尺寸。

四、奖项设置

被采纳的宣传标识和美术作品每幅奖励5000元,被采纳的宣传口号和书法作品每幅奖励3000元。另外每类作品评选鼓励奖2幅,各奖励500元。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