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升中心服务质量,现就有关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中心不再与受委托银行联合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职工已持有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继续使用。
二、开通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只与各受委托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发行的有效个人借记卡I类账户进行关联,不与Ⅱ类账户、Ⅲ类账户关联。缴存职工持本人借记卡和居民身份证到各管理部柜台办理关联业务。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各管理部: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升中心服务质量,现就有关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中心不再与受委托银行联合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职工已持有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继续使用。
二、开通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只与各受委托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发行的有效个人借记卡I类账户进行关联,不与Ⅱ类账户、Ⅲ类账户关联。缴存职工持本人借记卡和居民身份证到各管理部柜台办理关联业务。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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