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法规关于调整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2019/06/05 9.7k 阅读 542 点赞 查看原文 株金管委办〔2019〕16号各缴存单位: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株洲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234元,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08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4616元。各缴存单位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特此通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