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宣布以下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十日后计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CABINTOY MARY JANE,女,国籍:菲律宾,护照号码:P1151839C,居留许可号码:102979298,有效期至2025年4月6日,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特此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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