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拟于2019年10月下旬在株洲市公安局7楼会议室就《株洲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株洲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产生
凡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报名。国家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
三、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到9月30日17:30截止。
四、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立法听证报名表》,发至邮箱:
258512995@qq.com。联系电话:0731-28683385。
附件:
1、《株洲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株洲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