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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公开招考特警支队辅警公告

2015/06/09 5.6k 阅读 117 点赞

因工作需要,株洲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特警支队的辅警岗位,招聘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它不宜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情形;

4、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

(二)具体条件

1、限男性,身高175CM以上(含),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即1997年6月1日至1987年6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素质优秀或有特殊技能的,身高可放宽至170CM。

2、具有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24日。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附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均为电子版)发送邮件至737557075@qq.com邮箱。

报名咨询电话:0731-28683059,18073300273(崔警官)

(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资格。

对初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身高测量。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和100米跑两项。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计分。体能测评不及格人员予以淘汰。

(三)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体能测评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将通过株洲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为2000元/月,绩效300元/月(根据工作绩效实际情况发放);聘用期间,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公安局

2015年6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