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分别于2014年2月22日、23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因业务规划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为12人,按《株洲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中1:3最低开考比例要求,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为4人。
二、笔试、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体检事项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三日。
2.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按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株洲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 如有疑问或异议请致电:0731-28683836。
株洲市公安局
2014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