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社会组织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及提交年度报告情况的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相关规定,现将市级社会组织参加2021年度年检及提交年报的情况依法进行公示。
此次公示的名单不含已被我局撤销和警告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市级社会组织;不含2021年7月1日后在我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不含公示前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
附件:
株洲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0日
此次公示的名单不含已被我局撤销和警告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市级社会组织;不含2021年7月1日后在我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不含公示前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
附件:
株洲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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