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范围,自 2026 年 5月 1 日起,我中心正式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业务。为确保业务办理高效有序,提升广大职工办事体验,现将相关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该业务采取“微信服务号预约+线下办理”的模式,请广大缴存职工务必提前完成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管理部办理。
二、预约流程
关注“株洲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 → 特色服务→业务预约 →提取预约 →输入姓名、证件号码 → 依次选择业务类型、预约网点、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 →提交预约信息,生成预约审批号。
三、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联网核查的免提供);
3.物业费票据;
4.本人工、农、中、建、交、邮储、湖南银行、长沙银行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公积金关联卡的免提供)。
四、温馨提示
1.本项业务可自物业费票据开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申请办理,为避免业务实施初期业务量大,导致人员聚集、
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广大缴存职工根据物业费票据开具时间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错峰办理、切勿扎堆;
2.请广大缴存职工务必提前完成预约,当日预约已达上限的,可择日预约办理;已有有效预约的不得重复预约,须先行撤销后方可再次预约;预约成功后未过期的可办理撤销。
3. 在管理部办理业务时,请自觉遵守服务大厅秩序,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共同维护良好办事环境。
如有业务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