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政府类政府类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2026/02/25 1.4w 阅读 454 点赞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2-26 10:58:33 【字体大小: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责任单位: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2025年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监测格局,基本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监测体系,监测数据真、准、全得到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增强。

完成情况:

1.推进县级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设立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19人),逐步满足城区执法与应急监测需求。各分局积极向地方政府申请建设与运行资金,茶陵站、攸县站等已购置一批监测仪器设备。在自有资金暂未到位的情况下,醴陵站、炎陵站等单位通过协调借用省、市中心设备,保障监测工作不间断开展。所有县站已完成资质认定(CMA),并积极推进资质扩项工作。

2.编制了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体系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

3.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开展遥感监测工作。依靠省监测中心大气帮扶项目,开展移动走航监测。在云龙大道建设完成1个城市道路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进一步提升交通污染监控能力。完成15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提升噪声监控能力。完成醴陵三刀石、攸县灵龟峰、茶陵平虎大桥、茶陵县自来水厂、炎陵晏公潭及炎陵泵房等6个省控水站“四通一平”基础建设工作。完成华里水站选址搬迁工作。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初步形成

4.全市目前共有6个国控和7个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在运行,实现了市、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顺利完成大气组分监测系统建设。依据“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整合环境空气和气象监测资源,构建不同预警级别下分级预报会商机制,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平台,每日预测预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未来7天(168 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醴陵麻石村、茶陵自来水厂、攸县灵龟峰、醴陵三刀石等4个高氯酸盐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市湘江及支流渌江、洣水流域共有5个国控和14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控站点在运行,基本形成水质预警预报能力。

5.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配合省级部门增设水生态监测断面,以半定量野外观测进行生境指标调查监测,与大型底栖动物、着生藻类、浮游生物同步开展监测,进行水生生物采样生境调查和指标记分。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多人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颁发的水生生态监测上岗证书。协调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市辖区执法、应急监测任务,近三年共执法监测330多家次企业,共采集监测数据6700多个,开展环境突发事件监测7次。其余各县市监测站对未开展的监测项目采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天元区、醴陵市和攸县等3个县市区产业园区已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积极督促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近几年我市污单位自行监测率均排全省前列。全市有147家工业企业安装了212台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公示时间:2026226-2026310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2429917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中路137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