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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告

2026/04/03 6.4k 阅读 413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防范法律风险,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76号,第310号修改)、《株洲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株政办发〔202322号)、《株洲市市级预算单位法律服务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株司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法律服务,具体事项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二级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为我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根据我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 对我局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 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 依法接受我局及下属二级机构委托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我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

5. 应我局要求,就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接受我局委托,参与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 接受我局委托,代理申请强制执行。

7. 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8. 审查以我局或者下属机构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9. 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当确保即时响应、及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其中团队负责人参与次数不少于1/3

10. 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11. 增值服务内容根据我局的实际需求,协助我局法规部门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针对我局涉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活动协助我局收集证据材料积极举证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需要,协助送达法律文书,保障送达程序的合法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所,律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人数10人以上。

2. 供应商应当组建5人以上的固定服务团队,保障服务团队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保证合同期内不因自身原因单方面变更服务团队人员。

3. 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均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至少有1人为中共党员;团队负责人需具有2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担任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其他成员至少人需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4.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律所和服务团队律师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二)专业条件

1.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严守工作秘密,恪守执业准则

2. 符合我市关于政府机关采购中介服务相关规定,团队成员至少三人进入我市《法律顾问专家库花名册》名单。

3. 需深度熟悉我局职能及业务范畴,在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纠纷等领域,具备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4. 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5人的律师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5. 指派的律师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任务。

(三)禁止情形

1. 律师及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五年内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期限费用

服务费用上限为15万元/年(含税),合同期限1年。

四、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意控制篇幅,简洁明了、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具体包括:

(一)报名表及相关表格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报名表》(附件1)和《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服务团队成员均需填写附件2

(二)资质与经验证明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具备丰富的法律执业资质与经验,尤其在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纠纷等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累,并展示不少于5个成功案例。

参选文件递交及审查

(一)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08

2)邮寄递交: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08

3)邮件递交:zzrsfgk@126.com

参选单位可选择以上任一方式递交,在规定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视为放弃参选。联系人:高诗梦,联系电话:0731-28681522

         2.递交截止时间:202641017:00

(二)资格审查与中标确定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参单位的资格条件及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在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单位中,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单位。

(三)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

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结果,中标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与我局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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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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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