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组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2024年上半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7个;巡察移交的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党的领导弱化,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党的领导弱化
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二是贯彻民主集中
制不到位,三是个别党组决议执行落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先由相关责任部门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再由分管领导逐一表态,党、政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三是建立党组会议决议落实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与评估,确保党组决议执行到位。
2.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力
一是贯彻“一切为了缴存人”的服务理念不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积金归集集中宣传月”活动,使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进招聘会,扩大制度受益人群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因城施策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资金需求。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巩固贷款“面签当天即放款”、商转公“带押转贷”、二手房“带押过户”等改革成果,大力推广网厅业务,为缴存人提供更多利民便民服务。
二是擅开政策口子,违规审批公积金提取、贷款事项。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管委会决议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部分原先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查委员会审定的业务事项,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二是修订《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审批范围。
3.理论武装抓得不够严实
一是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内容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全年学习内容全覆盖;二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中心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三是每次中心组学习,既安排一位班子成员专题发言,又有其他班子成员集中研讨,并且增加了科室负责人发言环节。
二是基层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按责任大小进行了绩效扣分;三是坚持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不断规范支部日常党建工作。
4.高质量发展存在卡点瓶颈
一是归集扩面和个人贷款工作有不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归集扩面方面,一是将年度归集扩面任务纳入各管理部绩效考核;二是每月对管理部归集扩面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2024年8月,公积金归集额同比增长3.68%,扩面人数同比增长9.58%。个人贷款方面,一是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开贷款次数限制、实施二套房“可提可贷”、提高可贷额度、全面拓宽“商转公”贷款等),确保能贷尽贷;二是广泛开展公积金新政、新业务宣传,确保可贷尽贷。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仍然不足,但8月份开始个贷率有所回升。
二是个别创新措施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效果不佳的问题,中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优化和调整了相关政策措施,降低政策门槛,提高政策适应度;二是通过制作抖音、短视频等方式,针对不同行业和就业群体进行精准宣传;三是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现新政。7月1日至目前,已有484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203笔、8513.8万元,新政措施效果明显。
三是征信信息共享接入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以前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开发系统,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三是完成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上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四是制定了征信内部管理制度。
(二)反馈问题:内部管理不够严,管理效能和综合效
益欠佳
5.职能管理较为随意,中心机关科室存在履行职能职
责缺位错位情况
一是内部审计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职能错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职能科室对中心2023年度财务核算进行了内部审计,对2019年以来离任的管理部主任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升中心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修订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调整了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6.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擅自发放绩效奖金,二是执行“一票否决”事项搞变通、打折扣,三是个人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脱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一办法、两细则”并报批,由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年绩效工资总量,严格按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考核办法发放绩效工资。对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员工,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规定,补扣相应款项。注重员工个人日常考核结果运用,将日常考核与年度优秀等次评定相结合,发挥日常考核指挥棒作用。
7.财务和资金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一是资金使用随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问题就财务和资金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进行了认真梳理;二是制定《行政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所有2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开支均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5万元(含)以上开支均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工程项目长期未结算。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结算,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具体工作;完成了第三方结算评估,市财评中心出具了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报告,中心已根据评审结果支付工程款。
(三)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正风肃纪不坚决、不彻底
8.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一是对违纪问题不查不究。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建设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二是完善内控机制,深入查找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防范和降低业务运作风险;三是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调整了岗位。
二是警示教育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初心与蜕变》等警示教育片,召开党纪学习警示教育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坚决不触碰法纪底线。
9.履行监督责任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坚持有查必究,对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实行绩效扣分;三是加强机关纪委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
10. 作风纪律松弛
一是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价值观,增强对形式主义危害性的认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防止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形式主义情形;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作风检查形同虚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不定期通过远程视频和现场明察暗访形式进行作风检查并予以通报;二是将检查情况纳入员工日常绩效考核。
三是值班制度自留后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二是设置了专用值班室;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坐班规定。
四是窗口人员形象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道德讲堂加强员工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二是制定中心工作服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部员工着装要求,树立中心窗口良好形象;三是每月不定期对管理部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四)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1.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
一是年龄划线“一刀切”,二是民主推荐意见不集中,三是推荐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对选人任人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二是分管领导对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部门员工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加强业务学习与政策把握;三是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心2024年上半年进行干部提拔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12.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一是违规配备副科职干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月和6月,分两次对超配的副科职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二是轮岗交流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月、6月,两次进行干部岗位调整,大部分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实现了岗位交流。
13.评先评优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二是严格按照启动、推荐、考察、审核、公示、决定等组织原则和程序开展评先评优工作。
14. 劳务派遣和担保公司人员使用违规
一是将劳务派遣人员违规安排在机关行政管理岗位,二
是担保公司将县管理部负责人的亲属违规安排在本管理部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原来安排在行政管理岗位上的劳务派遣员工全部调整到了管理部前台岗位;二是责成担保公司辞退相关工作人员。
(五)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15.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二是每次会前都将会议事项报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6.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月、6月,两次进行干部岗位调整,大部分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实现了岗位交流。
17. 日常监督执纪不力、党纪问责不严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员工个人日常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防控,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中心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后续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以更强的责任、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深化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将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将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深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85590;电子邮箱:946945177@qq.com。
中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