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株洲市城区禁燃以来,但是相关部门落实力度不大,公安部门对违规燃放行为查处不力,晚上半夜经常被吵醒,长沙湘潭禁烟花的力度比株洲做的好的多,株洲禁燃区的烟花爆竹店没有退出。安监部门也没有落实。北师大组织焰火晚会事件,未严肃处理,仅对学生家长处罚了500元,未对校方进行查处。湘水湾小区经常有新住户搬家,总有燃放爆竹的,小区物业有提供垃圾桶燃放爆竹。建议向长沙、湘潭学习禁燃工作,坚决贯彻禁燃公告,对违规燃放行为执行零容忍。
责任单位: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整改目标:依法处理,消除污染影响。
完成情况:1、已与相关单位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加大宣传,发现违规燃放者立刻报警
2、加大查处力度,接警必查,持续推进烟花鞭炮禁燃工作的落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公安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0至2018年8月17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731-28683239
联系地址:株洲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株洲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