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市局继续统一为局属各单位4月份在岗协辅警每人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名单见附件(另有石峰分局增补的8名辅警一并购买)。购买标准为100元/人/年(其中特警支队和综合管理支队的协辅警因工作的特殊性,购买标准为200元/人/年)。保险期限从2018年4月27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为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保障协辅警利益的最大化,现将保险理赔的内容和服务联系人列示如下。亦可联系咨询市局政治部教育训练科,联系电话:28683057。(2017年度有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理赔)
1、保险理赔的内容:
理赔内容1(100元/人/年)。
保 障 项 目 | 保 险 金 额 | 保 障 范 围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 | 10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残疾) | 100000 | 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额及对应的伤残比例给付残疾保证金。 |
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 10000 | 按100元免赔额、80%比例进行给付;最高给付保险为限。 |
理赔内容2(200元/人/年)。
保 障 项 目 | 保 险 金 额 | 保 障 范 围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 | 15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残疾) | 150000 | 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额及对应的伤残比例给付残疾保证金。 |
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 10000 | 按100元免赔额、80%比例进行给付;最高给付保险为限。 |
2、保险服务联系人:
太平洋保险公司株洲分公司:宁芝花 22163111;18873308059
市局政治部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