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一批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公安局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评授警衔的在编在岗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森林、司法等行业、系统公安民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它条件;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配偶在株洲城区工作的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2014年12月31日前进入党政机关工作,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职级为副科级(含)以下,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情况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及计划
共遴选人民警察28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公安局官网(http:// www.zzga.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zhuzhou.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1月9日。
2.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快递报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株洲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614室;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3059;联系人:胡警官;邮箱:878483829@qq.com。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经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株洲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④公务员登记表、首授警衔审批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⑤相关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配偶在株洲城区工作证明;⑦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⑧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个人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由株洲市公安局对参加遴选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审查结果反馈报名人员。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警务保障、科技信息化职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其它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等。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特殊职位除外),未达到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适当降低报名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转任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转任人选,在株洲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
五、遴选纪律和责任
整个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株洲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公安局会同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28683059;监督电话:28683060。
附件1:株洲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附件2:株洲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株洲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