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统函【2016】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完成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年度任务指标900个,其中天元区200个;芦淞区200个;荷塘区200个;石峰区200个;茶陵县100个。
2、监控平台和前端设施运行正常率达到公安绩效评估标准。
3、按要求报送系统建设情况和表格,底数清除。
如有异议,请区(县)公安局3日内提出复议复核要求。
株洲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