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进行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考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请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面试。
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上午8:00
(二)考试地点:株洲市公安局办公大楼9楼大会议室(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5号)。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人民警察证(无人民警察证的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在考试当天上午8:00到达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抽签候考,不按时参加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从进入候考室后到考试完毕离开考场前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候考期间,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
二、面试
分二批进行。
(一)第一批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下午2:00
2、面试职位:
(1)法制民警职位
(2)特警职位
(3)科技信息化民警职位
(4)刑事科学技术民警职位
3、面试候考地点:2012年12月22日下午2:00前到达株洲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集合候考
(二)第二批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8:00
2、面试职位:侦查民警职位
3、面试候考地点:2012年12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株洲市公安局办公大楼9楼大会议室集合候考
(三)有关要求
(1)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人民警察证(无人民警察证的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按报考职位的面试安排赶到指定地点候考,不按时参加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从进入候考室后到面试完毕离开考场前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候考期间,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
(3)参加特警职位面试的考生需自备运动衣服和运动鞋。
三、参加考试和面试的考生由株洲市公安局另行电话通知。联系电话:0731-28683059 28683056
四、考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食宿请个人自理。
株洲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