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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络热点问题解答(2025年11月)

2025/12/16 3.3k 阅读 10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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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络热点问题解答(2025年11月)

作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

1.二手房“带押过户”存在哪几个办理方式?

答:共存在四种方式:

①卖方是商业银行贷款,买方是公积金贷款(商转公)。

②卖方是公积金贷款,买方是商业银行贷款(公转商)。

③买卖双方同为公积金贷款(公转公)。

④买卖双方同为商业银行贷款(商转商)。

2.请问职工可以通过线上修改预留手机号码吗?

答:可以。关注“株洲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选择“个人中心”—“账户绑定”,通过刷脸认证即可绑定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绑定后,在“个人中心”—“业务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中,刷脸认证,选择“个人基本资料变更”,即可添加或修改个人手机号码,成功提交短信验证后,操作完成。

3.个人征信与公积金贷款的关系?

答:(1)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①个人征信情况存在呆账、核销、止付等情况的,信用逾期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12次(含)以上(已结清的个人助学贷款除外);

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管理中心纳入失信黑名单尚未解除的;

③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尚未解除的。

(2)按还贷能力计算可贷额度:

月还款额(含个人征信中体现的其它债务)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60%。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①死亡(火化、销户)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③法定继承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申请提取)关系证明或受遗赠的法律文书;

关系证明:

配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父母或子女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双方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双方非同一户籍或未注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由原户籍迁出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人事档案中家庭关系证明等任一有效关系证明。

④提取资金汇入原缴存人已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汇入相关法律文书指定的银行账户(限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湖南银行、长沙银行任一银行I类借记卡)。

5.职工账户状态封存、欠缴是否影响办理月对冲?

答:不影响。

          1.线上办理:株洲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诸事达”APP

          2.线下办理:株洲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