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次人才在株洲购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属于全日制硕士学历以上、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经我市认定为A、B、C、D、E 类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可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核定,最高不超过320万元。
2.职工已在省直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在我中心能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
答:在株洲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湖南省直、长沙、湘潭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向株洲中心申请委托按月还贷提取。委托按月提取金额为申请人缴存账户可用余额(缴存账户最低留存100元)与上月偿还贷款银行扣款金额二者中取低值。
3.多孩家庭在我市购房,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按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可贷额度上浮30%,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仍需根据职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4.株洲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满6个月(贷款申请之月及之前的月数)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大于5000元的,需提供至少近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资料;经核查实际收入低于缴存基数的,应按实际收入调整缴存基数,并以此核算还贷能力。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合计缴存余额不得低于6个月贷款月还款额;
4.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5.满足办理按月对冲还贷条件,且必须办理按月对冲还贷,贷款还款账户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一致。
5.公积金原缴存在株洲,账户已封存超过两年以上,是否会被清理?
答:清理“呆滞账户”是中心常态化的工作,从2020年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时间超2年的“呆滞”账户,中心会不定期进行提醒。如职工收到通知或公告,可根据自身情况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等相关手续。未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续接续手续的株洲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暂不会被强制注销。
6.单位变更专管员信息,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单位专管员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专管员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