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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滞后”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2026/03/03 1.3w 阅读 199 点赞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滞后”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3-03 09:56:13 【字体大小:

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统筹推进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428号),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滞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633316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公章)反馈至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731-28682650,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反馈问题

表述

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整改目标

完成攸县、茶陵县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整改时限

2025 年 12月 31 日

整改措施

(一)加强进展调度。配合省厅持续开展对攸县、茶陵县等重点县市区受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属成因排查,利用成因排查成果推进“边查边治”,精准开展污染源头风险管控。(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开展现场查勘。完成现场查勘和人员访谈及第一批样品采集和成果集成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压实工作责任。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督促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务,有序有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2025年12月31日)

(四)强化支持保障。充分发挥相关科研院校技术力量,分区域、分类型开展成因排查技术指导。加强资金保障,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10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进展调度

株洲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攸县、茶陵县耕地土壤污染开展成因排查,坚持每月调度,明确了耕地土壤重金属主要污染源特征、输入通量及分布特征,结合污染源实地踏勘和溯源,确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及污染源整治清单。同时,利用成因排查成果,对首批完成的重点县市区天元区、渌口区、醴陵市推进“边查边治”排查,制定了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整治计划,精准开展污染源头风险管控。

(二)开展现场查勘

株洲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中南大学、省环科院,截止202510,已分别完成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方案编制、资料收集与整理、现场查勘和访谈、补充监测和分析、污染成因研判和污染源核实等全部工作任务其中,攸县共排查17个乡镇(街道)258个村(社区),排查异常国控点1个;茶陵县共排查17个乡镇(街道)132个村(社区),排查异常国控点5个。

(三)压实工作责任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已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厅党组对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考核指标责任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内容市生态环境局纳入了内部绩效考核,依据考核指标督促各县市区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务,有序有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

(四)强化支持保障

充分发挥中南大学、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院、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省环科院等科研院校技术力量,分别开展我市5个重点县市区成因排查技术工作。加强资金保障,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前期已成功申报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包括天元区、渌口区、醴陵市)、长株潭地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包括攸县和茶陵县)项目资金。2024年12月,株洲市申报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炎陵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争取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19万元,已拨付市财政225万元。确保全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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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