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长株潭普遍混排生活污水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3-03 09:41:19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建有107个排渍泵站,普遍存在混排生活污水问题,其中40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风险突出。株洲市花南泵站、陈埠港排渍站均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9年以来分别抽排870万吨、384万吨雨污混流水进入湘江,西山岭等其他多个泵站问题同样突出。
二、整改目标
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和溢流污染控制设施建设,株洲市中心城区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频次明显降低,溢流污染显著减少,有效防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
三、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我市聚焦湘江沿线泵站及流域污染问题,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等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管网普查发现的3673处错混接问题、12727处缺陷修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市本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从2021年的61.24毫克/升提升至85.627毫克/升,市本级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已达到70%,雨天溢流频次明显降低。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大力推动合流制改分流制。印发了《株洲市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株洲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先后制定了《株洲市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作方案(2022—2025年)》《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对陈埠港流域、凿石港流域、建宁港流域、西山岭片区内的合流制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二)完善泵站管理,持续开展排口整治。一是2021年市水利局组织完成了沿湘江排涝泵站“一站一策”排查,建立环境巡查台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泵站清淤维护;印发《株洲市防洪排渍站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日常巡查+雨季值守”工作机制,确保泵站规范运行。二是持续开展排口整治工作,印发了《株洲市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排口进行全覆盖整治。
(三)凿石港整治任务如期完成。按时限完成凿石港流域市政层面76处错混接改造、520处缺陷修复及39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从源头阻断雨污混流水直排湘江;同时健全凿石港排渍站临时污水提升泵站与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有效降低整改期间溢流频次。
(四)陈埠港改造进度达标。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陈埠港流域市政层面414处错混接改造、1700处缺陷修复,完成率100%,已实现陈埠港排渍站小雨不溢流,雨季溢流污染频次比2020年降低20%的目标。
(五)西山岭片区整治成效突出。2021年完成西山岭等重点排口溯源排查,王家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于2023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西山岭泵站片区已完成市政层面669处错混接改造、746处缺陷修复及99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率均达100%,已实现西山岭泵站小雨不溢流目标,雨季溢流污染频次比2020年降低20%的目标。
(六)责任追究全面落实。2022年4月14日,湖南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我市2名市级领导、5名处级领导、7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责任追究工作全部落地。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的联合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3月3日—3月18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8686043。